广和之光:引领大湾区律师行业的重要力量
文章来源:开元平台-(中国)科技公司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3-05-23 14:43:48
童新,中共党员,湖北黄冈人,1990年在华中师范大学政治系获法学硕士后,分配到广东省司法厅工作,1992年调至深圳市司法局,1995年辞去公职创办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一直担任首席合伙人、主任。童新主要执业领域为基础设施、房地产、建设工程。童新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会常务理事、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名誉会长、深圳市福田区第八届人大代表、福田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区政府法律顾问、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国家律师学院客座教授。曾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八、九届理事会理事、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十、十一届副会长、深圳市第五届人大代表、深圳市第五、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咨询专家,并荣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2011-2014年度“全国优秀律师”,在深圳特区成立四十周年的2020年,被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区政府授予福田“红树林奖”,是深圳福田2万多名律师中唯一获此荣誉者,获国际上最权威的法律评价机构钱伯斯(Chambers)颁授“房地产:业界元老”及“公司/商事:东部沿海(广东)-业界贤达”等荣誉称号。
1993年,深圳律师体制改革之前,深圳市有12家国办所,深圳市司法局直属六家,区属国办所六家,除了国办所之外,当时还有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1993年深圳律师体制改革是中国律师发展的一个重要事件。童新作为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的干部,全程参与了深圳市律师体制改革的具体工作,当时与深圳市律师体制改革决定相配套的文件一共有13个,他起草了8个,这些文件对于新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怎么申办,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怎么管理、怎么分配,新的律师协会职能,以及原来国办所国有资产怎么处置,国办所律师怎么辞职,这一系列问题都用单个文件进行了规定。正是因为这些比较完整的配套文件,深圳律师体制改革才顺利进行并最终取得成功,奠定了深圳律师行业飞跃发展的坚实基础,也为全国律师体制改革起到探路作用。
在深圳律师体制改革中,深圳律师是最早在国内探索如何参与公司股票发行业务的,他起草了关于律师参与股份制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文件,该文件具有里程碑意义,因为该文件发布以后,报到深圳政府申请公司股票上市的企业,必须要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此外,童新主编了《深圳股份制改革中的律师实务》,该书成为当时深圳、北京、上海律师参与公司股票发行业务的主要参考书。
1995年,童新从深圳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辞职“下海”,创办广和所。在接下来的28年里,广和所依靠“律所平台化、律师团队化、团队公司化”建设,创造了许多华南地区的“第一”,2003年,广和所的人数突破了100人,是第一家人数过百的律师事务所,2007年,广和所的业务收入超过了1亿元,是第一家业务收入过亿的律师事务所,2011年,广和所成立党总支,是深圳市律师行业成立的第一家党总支,2017年,广和所成立党委,是深圳市第一家律师事务所党委。
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广和所现有注册律师1000多人,其中,拥有硕士、博士以上学位的近500多人,百余名律师拥有包括英、美、法、加、澳、新、日等海外留学和港澳学习经历。
广和所2011年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2008—2010)”,所获荣誉还包括“深圳律师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暨深圳市律师协会成立30周年之优秀律师事务所”、深圳市司法局“优秀律师事务所”(2012)、广东省和深圳市律师行业优秀党委。广和所连续多年被亚洲法律杂志(ALB)、钱伯斯(Chambers)、Legal500、Legalband、商法等权威国内国际法律评级机构评为“中国十大规模律师事务所”、中国十大品牌律师事务所”、“中国发展最迅速的十家律师事务所”、“2021年中国律所品牌价值100强榜单”(第八位)、“中国最大30家律所”等。自 2014 年起,广和所已连续8年荣获ALB和Chambers年度中国地区及亚太“公司/商事、房地产与建设工程领域领先律师事务所”等荣誉称号。
童新在担任全国律师协会理事、常务理事和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期间,主要负责房地产与建筑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律师事务所建设指导工作委员会、海事海商物流法律专业委员会三个委员会和省律师协会调解中心的工作。在履职过程中,童新参加了全部分管委员会的主要会议,积极履行分管副会长的工作职责。童新通过组织业务交流与研讨,培训课程等活动,提高了分管委员会律师的业务水平。童新通过协助会长制定并实施相关政策,促进律师队伍的壮大和服务水平的提升。此外,自2002年开始,童新连续二十年为深圳市实习律师进行培训,积极推动律师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律师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律师行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作为一名资深房地产、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律师,童新律师为深圳和国家重大基础设施的建设提供了全程法律法务。深圳经济特区建设之初,为了解决建设资金问题,深圳开启了引进外资,转让土地使用权换取建设资金的大胆尝试。
1993年,为加快盐田港的建设,经深圳市人民政府请示,国务院批准,同意盐田港集团与李嘉诚旗下的香港和记黄埔有限公司合资,共同建设和经营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童新接受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现名称变更为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代表深圳港集团与和记黄埔进行谈判,就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合资经营合同及章程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提出了专业的法律意见,且部分法律意见被采纳,经过多次的沟通与修改,双方最终签订了《深圳东鹏实业有限公司和和记黄埔盐田港口投资有限公司合资经营合同》《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章程》《深圳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和和记黄埔盐田港口投资有限公司合资经营合同和章程的补充协议》,成功为盐田港二期工程项目获得72亿港币的投资。
该项目在人民大会堂签约,江泽民总书记亲自出席。在整个项目的谈判过程中,童新代表深圳港集团参与项目全程的谈判,并通过认真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中外合资建设港口码头优惠待遇的暂行规定》等涉外法律法规规定,为深圳港集团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维护了深圳港集团的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童新还全程参与了深圳平盐铁路项目、深圳梧桐山隧道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海港大厦工程受让项目、巴新龙港项目、盐田港后方基地土地使用权转让项目等。
除基础设施专业领域外,童新还为建筑公司,为房地产的开发经营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为深圳房地产的法治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在执业过程中,他承办的一些典型案例,为深圳人大及政府有关部门完善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的地方法规起到了一定作用。
二十多年的律师执业生涯中,童新律师热心公益,一直通过捐款捐物、扶弱济贫、助学助教等方式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他救助灾害,汶川地震、洪水、疫情等灾害期间,他每次都参与并组织广和所同仁为灾区捐款捐物。
他资助贫困学生,如资助重庆市荣昌县观胜镇中学优秀贫困学生,资助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民族孤儿救助基金及丽江民族孤儿学校,使丽江民族孤儿学校的七百多名孤儿得以继续完成学业、坚强生活,拥有他们本该享有的幸福童年和少年时光。
他资助章开沅文化交流基金会,支持和推动学术研究、人才培养和人文交流。
作为一名律师,他积极参与法律宣传,在社区和企事业单位举办法律讲座,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众法律意识。
作为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他积极推动未保相关政策法规在全国范围内落地,通过法律产品创新引领全国更多律师参与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提升法律服务规范化程度。
在担任人大代表和立法咨询专家期间,他发挥执业律师的优势,积极参与立法和政策咨询,参与政府有关部门的立法和政策制定过程,提供专业意见,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贡献。其中《关于在福田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试点的建议》获“优秀人大代表建议”,多份建议被列为“福田区人大重点建议”进行督办。
华中师范大学120周年校庆之际,童新积极支持母校教育事业的发展,于2023年4月,捐款资助在开元平台-(中国)科技公司成立广和教育基金,助力学校及开元平台-(中国)科技公司迈上更高台阶。